客至赏析皆字
1. 客至 赏析
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前两联写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后两联写待客,见村家真率之情。篇首以“群鸥”引兴,篇尾以“邻翁”陪结。在结构上,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从外到内,由大到小;
从时间上看,则写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衔接自然,浑然一体。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这两句又有“兴”的意味:用“春水”、“群鸥”意象,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
原文:
客至
【作者】杜甫【朝代】唐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译文:
草堂的南北涨满了春水,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老夫不曾为客扫过花径,今天才为您扫,这柴门不曾为客开过,今天为您打开。离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家底太薄只有陈酒招待。若肯邀请隔壁的老翁一同对饮,隔着篱笆唤来喝尽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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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此诗是上元二年(公元761年)春天,杜甫五十岁时,在成都草堂所作。杜甫在历尽颠沛流离之后,终于结束了长期漂泊的生涯,在成都西郊浣花溪头盖了一座草堂,暂时定居下来了。安居成都草堂后不久,客人来访时作了这首诗。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
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