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二則教案
㈠ 六年級下冊 寓言二則 預習內容
譯文:
楚國有一個賣盾和賣矛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鋒利的東西都穿不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非常鋒利,什麼堅固的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
注釋:
1、矛:古代的一種兵器,在長柄的一端裝有槍頭。
2、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
3、鬻:賣
4、譽:誇耀
5、曰:說
6、吾:我的
7、陷:這里是穿透的意思 , 後面的就有刺的意思..
8、或:有人
9、以:用
10、子:您,對人的尊稱
11、何如:怎麼樣
12、應:回答
13、利:鋒利,銳利。
14、其:那個這里指賣矛和盾的那個人
15、弗:不能。
中心思想: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說實話,辦實事,不要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先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後矛盾或抵觸。 出自《韓非子·難一》。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矛與盾的道理就是:什麽事都不能誇大其詞.使人感到漏洞百出
矛與盾的介紹
古代兵器。在古典小說和傳統評話中,常說武藝高強的人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這十八般武藝是指使用「十八般兵器」的功夫和技能。據《五雜俎》和《堅集》兩書所載,「十八般兵器」為弓、弩、槍、刀、劍、矛、盾、斧、鉞、戟、黃、鐧、撾、殳(頭如「幾」狀)、叉、耙頭、錦繩套索、白打(拳術)例如——《自相矛盾》中提到的矛,是古代一種兵器,在長柄的一端裝有槍頭。盾,盾牌,也是古代的一種兵器,是古代作戰時遮擋兵箭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