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恆的典故
A. 文景之治是什麼典故
出於秦朝統治的殘暴和秦末連年戰爭,西漢建國之初社會經濟凋敝不堪,史載當時「白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蓋藏」。漢高祖採用道家「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實行「與民休息」的無為政治。惠帝、呂後時期(前194—前180)丞相曹參沿襲蕭何輔佐漢高祖的成規,「舉事無所變更」。到了文帝、景帝時(前179—前141)繼續「與民休息」,使生產逐漸得到恢復和發展,史稱「文景之治」。
劉恆,劉邦中子,高帝十年(前196)立為代王。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等人平定諸呂叛亂後,為了恢復政治局面的穩定,宗室大臣們經過反復慎重謀議,決心迎立「仁孝寬厚」的代王為帝,是為漢文帝,「天下諸侯萬民皆以為宜」,可謂是眾望所歸,劉恆在位凡二十三年。劉啟(前189—前141)文帝太子。公元前157年即位,是為漢景帝,在位十六年。
漢文帝即位後,結束了諸呂篡權所造成的混亂狀態,在高、惠著力恢復農業生產,安定社會秩序的基礎上,採取「輕徭薄賦」、「約法省禁」的措施。
一、減免田租算賦。秦時,收大半之賦,文帝實行「減省租賦」。文帝前二年(前178)和前十二年曾兩次實行減收「今年田租之半」,即由漢初的十五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從文帝十三年以後直到他死前的十一年間,又下詔完全免收田租。景帝元年,復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稅一;並明文規定田租為三十稅一,以後相沿不變。文帝時,算賦(人頭稅)也由每年百二十錢減為四十錢。
二、減輕徭役。文帝二年下詔「務省繇(同徭)費以便民」,把原為一年服役一個月,改為「三年而一事」。同年詔令列侯之國,因「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國,可減輕關東漕送京師之苦。又可減少地方徭役、衛卒。景帝二年(前155),又將秦時十七歲傅籍為公家服徭役的制度改為二十歲始傅(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為二十三歲,是武、昭時事)。
三、提倡節儉。史稱「孝文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飾,無所增益」。「損食膳,不聽樂」,,欲建一座露台,召來工匠估算,需用黃金一百斤。文帝認為「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遂取消營建計劃。他屢次下詔禁止郡國貢獻,奇珍異物。平時身著黑色厚繒,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綉」,「以示敦樸,為天下先」。
四、重農抑商,人粟拜爵。文帝對發展農業生產非常重視,曾經多次發布詔令勸農說「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道民之路,在於務本」,「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治理國家沒有比它更重要)。具體辦法是「驅民地著」,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嚴格戶籍制度,不許遷徙。同時實行貴粟政策來打擊商人、高利貸者對農業經濟的破壞。他接受政治家晁錯「貴粟」的主張。為了提高谷價,不使谷賤傷農,晁錯向文帝提出「人粟拜爵」的建議,准許富人(主要是商人)用糧食換取國家的爵位。晁錯認為,這一辦法實行後,邊境和郡縣的積粟(糧食儲存)都可以得到充足保證,這樣就有條件免除天下田租。人粟拜爵辦法的實行,使農民的處境可以暫時得到改善。
五、平獄緩刑。在恢復經濟的同時,「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施行「約法省禁」的政策,廢除了一些沿襲秦律的嚴刑苛法。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者處死,輕者沒人為官奴婢,稱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元年下詔廢除。又十三年,齊太倉令淳於意有罪當刑。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聯接),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妾願沒人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憐悲其意,下令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時又減輕笞刑。文帝時許多官吏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但責大指,不求細苛,因此有「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措之風」,及「平獄緩刑,天下莫不說(同悅)喜」,「犯者寡」之說。
大猩猩六、改革吏治,任用賢良。文帝主張用廉者、長者為吏,從中央到地方,從大臣到一般官吏,多用長者廉者為吏。文帝時大膽起用有膽識、有能力的新人,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對張釋之、周亞夫的任用。張釋之,初以貲為騎郎,十年不得調。後因論述「秦失漢興」顯出其政治見解;面折廷爭,執法不阿顯出其政治品德而受到文帝賞識,被提升至廷尉,成為「天下名臣」。而周亞夫,原為河內守,為防備匈奴被任命為將軍駐軍細柳。文帝勞軍時,見其治軍嚴明,贊嘆為「真將軍」,臨終還對太子說「即有緩急,周亞夫真可任將兵」。不出文帝所料,景帝時吳楚七國叛亂,即由亞夫平定。文帝還廣泛吸收地主階級中的有識之士參與管理政事,他即位第二年,即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以後又詔舉賢良文學士,並親覽對策。他還防止寵臣弄權和外戚掌權。他任用賢良這就改變了一代吏風,使他的各項措施得以順利實施。
西漢初年「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戶口繁殖如此迅速,而糧價亦大大降低,「谷至石數十錢,上下饒羨」。經過勞動人民幾十年的辛勤勞動,到景帝末和武帝初,國家已較富庶,「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可見文帝、景帝在治理封建國家中是有業績的。封建史家對此曾給予高度評價。司馬遷說「文帝時,會天下新去湯火,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班固說「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寢息。風流篤厚,楚罔疏闊」。司馬光說「是以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世鮮能及之」。
但是,我們也應看到,文、景時期的「與民休息」政策,其實質是為了保護地主階級長治久安而採取的一種調節政策,是地主階級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對農民實行的一種權宜之計,客觀上卻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農民進行生產的要求,因而使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
B. 寫出《二十四孝圖》中關於孝的兩個典故
「老萊娛親」和「郭巨埋兒」
原文: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於發生反感的,是「老萊娛回親」和「郭巨埋兒答」兩件事。
我至今還記得,一個躺在父母跟前的老頭子,一個抱在母親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樣地使我發生不同的感想呵。他們一手都拿著「搖咕咚」。這玩意兒確是可愛的,北京稱為小鼓,蓋即〖上兆下鼓〗也,朱熹曰:「〖上兆下鼓〗,小鼓,兩旁有耳;持其柄而搖之,則旁耳還自擊,」咕咚咕咚地響起來。然而這東西是不該拿在老萊子手裡的,他應該扶一枝拐杖。現在這模樣,簡直是裝佯,侮辱了孩子。我沒有再看第二回,一到這一葉,便急速地翻過去了。
那時的《二十四孝圖》,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儇所畫的本子,敘老萊子事雲:「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色斑斕之衣,為嬰兒戲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仆地,作嬰兒啼,以娛親意。」大約舊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詐跌」。無論忤逆,無論孝順,小孩子多不願意「詐」作,聽故事也不喜歡是謠言,這是凡有稍稍留心兒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C. 關於中國古代十大孝的故事!
中國古代的「十大孝」指的是:中國古代十大孝子,本文就來簡單分享一下這十大孝子的故事:
從這些孝子中我們可以從中感受到:孝無分貴賤,上自天子下至販夫走卒,只要有孝心,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計千辛萬苦,都能曲承親意,盡力去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