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典故
1. 焚書坑儒是什麼典故
秦始皇稱帝前,用了十年時間,完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統一大業。他在帝位十二年,又採取了整齊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對鞏固秦統一具有一定意義。然而秦始皇在政治、經濟方面所進行的改革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早在公元前221年稱帝之初,在建立國家體制問題上就曾發生過一場爭論,最後採納李斯意見,在全國確立了郡縣制,但政治思想方面的斗爭並未因此終結。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在宴會上,僕射(音葉)周青臣頌揚始皇功德說:「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聽後十分喜悅。可是復古派、博士齊人淳於越,卻站出來反對周青臣的頌詞,再次提出恢復殷周分封制的主張,他說:「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同「猝」突然之意)有田常(齊世卿,殺簡公)、六卿(晉國智、范、中行、韓、趙、魏,共分晉)之臣,無輔拂(通「弼」,輔弼即宰相),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
秦始皇聽後,未置可否,將兩種不同意見交臣下討論。針對淳手越反對郡縣制的主張,丞相李斯指出,古今時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不同。他說「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接著就將矛頭對准「諸生」,說這些儒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統一可能遭到破壞。
於是他向秦始皇提出如下的建議:史書非《秦紀》皆燒之。博士官可藏《詩》、《書》、百家語,除此外凡天下有私藏者,一律限期交官府銷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有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者,黥為城旦(四歲刑)。所不去者,醫葯、卜筮、種樹之書。嚴禁私學,有願學法令者,以吏為師。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並付諸施行。
秦始皇在統一中國後,極力尋求長生不老之術,一些方士即投其所好,騙取富貴。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巡行至東方齊國故地,有齊人徐市(音福)等上書,「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萊、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請得齋戒與童男女求之」,於是「遣徐市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之」。因事本虛妄,徐等乃謊言:因風「未能至,望見之焉」。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又巡行至碣石(河北樂亭西南),又派燕人盧生去尋求仙人,繼而又令韓終、侯公、石生等去求仙人及不死之葯。盧生等當然無處尋覓仙人與仙葯,於是向始皇獻偽造《錄圖書》(如後世讖緯之書)曰:「亡秦者胡也。」始皇遣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伐匈奴(當時稱匈奴為胡)。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盧生又說始皇「微行以辟惡鬼,惡鬼辟,真人至。願上所居毋令人知」,然後「不死之葯殆可得也」。始皇帝果真照辦,但不死之葯仍不可得。
秦法規定:所獻之方無效驗者,就要處死。盧生便與另一方士侯生相謀:始皇如此專斷暴戾,「以刑殺為威」,博士「備員弗用」,「未可為求仙葯」,於是乃亡去。始皇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葯。今聞韓眾(終)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葯,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這時,方士盧生早已逃去。始皇鑒於方士對他的欺騙並勾結儒生暗中誹謗其「貪於權勢」,「剛戾自用」,便派御史案問在咸陽的諸生,諸生互相舉發,始皇親自圈定四百六十餘人以「為妖言以亂黔首」的罪名加以逮捕,皆坑殺,「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勸諫始皇:「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蘇至上郡(今陝西榆林東南)監蒙恬軍。
秦王朝對於懷有復古思想的舊貴族(儒生),在這次坑殺和流徙之後,接著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大屠殺。始皇「又令冬種瓜驪山,實生,命博十諸生就視。為伏機,殺七百餘人」。其後二世時,又以陳勝起,召博士諸生議,坐以非所宣言者,又數十人。馬端臨對此發為議論說:「然則秦之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試用之,蓋惟恐其不澌盡泯沒矣。叔孫通面諛,脫虎口而逃亡,孔甲(即孔鮒,孔子的八世孫)持禮器,發憤而事陳涉,有以也哉」。
秦始皇焚書坑儒對於先秦古文獻的保存和學術的傳授,造成巨大損失,但是秦始皇並未達到其「燔滅文章以愚黔首」(魯迅語)的目的。當時民間私藏書籍仍不少,《詩》、《書》所以復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火。惜哉!惜哉!而不少儒者,或者隱逸山林,皓首窮經,如伏生(原為秦博士,治《尚書》,秦焚書,伏生壁藏之,漢文帝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往受之)、田何(今文《易》學的開創者)、浮丘伯(治《詩經》的學者)等;或者懷抱志氣,等待時機,如孔鮒及魯國諸儒;或則隱姓埋名,致力於反秦運動,如張良、陳余、酈食其、陸賈等,即是最好的說明。
2. 焚書坑儒是怎樣的典故
秦始皇實行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政治,在當時是一種有利於全國統一的嶄新的政治制度。可是一些習慣於舊制度、具有舊思想的人看不慣,他們總是覺得分封制好,想要把它恢復起來。六國舊貴族的殘余勢力,乘著新制度還未穩定的時機,蠢蠢欲動,醞釀反抗,想要奪回他們失去了的政治地位。還有一些儒生也常常引經據典,非難新制度,說這也不是,那也不對,還不如舊時代分封諸侯的制度好。總之,那時候新舊兩種制度,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斗爭非常激烈。
秦始皇統一中原以後的第九年,也就是公元前213年,有一天,秦始皇在咸陽宮擺酒席慶賀頭一年打敗匈奴等少數民族的大喜事。文武官員全都出席了。有七十個在學術思想上有名望有地位的博士,也參加了這次宴會。宴會進行當中,博士的領袖周青臣舉酒頌揚秦始皇的功德,他說:「早先秦國的疆域不到一千里,依賴陛下的英明,消滅了六國,統一了中原,趕走了蠻人和夷人。如今凡是太陽月亮照得到的地方,全都服從陛下的統治了。陛下廢除了分封,設立了郡縣制度,從此免除了戰爭的禍患,使得天下人人都能過著安樂的日子。這樣的太平盛世,必定能代代相傳,直到千秋萬世。陛下的威德,真是上古的那些三皇五帝也望塵莫及的啊!」
秦始皇聽了周青臣的頌揚,心裡甜滋滋的。他連連點頭誇獎周青臣道:「說得好!說得好!」可是這一番頌揚卻觸怒了另一些滿腦子舊思想的博士們,有個叫淳於越的博士,他聽周青臣說分封制不好,郡縣制好,心裡十分難過。他趕快往前走幾步,急急忙忙地對秦始皇說:「陛下!我聽別人說,殷周兩代的國王傳了一千多年,他們分封子弟功臣做諸侯,像眾星拱月那樣拱衛中央朝廷,那個制度本來就好得很。如今陛下統一了中原,子弟卻毫無地位和實權。將來萬一出個像當年齊國田常那樣謀篡王位的亂臣賊子,又有誰能挽救得了那種局面呢?我聽老一輩的人說過:事情不照老規矩辦而想要長久,根本就不可能。現在周青臣又當面奉承陛下,加重陛下的過錯,我看他不是忠臣。陛下還是應當重新謀慮關於分封子弟的事情才好!」
淳於越又一次重提分封的事情,秦始皇聽了心裡有些厭煩。他叫大家再議論議論,看看究竟是分封制好,還是郡縣制好。這時候已經升任丞相的李斯反對淳於越的謬論,他對秦始皇說:「古今時代不同,情況已經隨著時代改變了,我們決不能再拿古代的制度到今天來實行。如今天下已經安定,法令已經統一,老百姓應當努力種田做工,讀書人應當努力學習現行的法令制度。可是如今還有那麼一些讀書人,總是死抱住老一套的東西不肯放棄,老是根據過去古書上的記載來攻擊當前的政治制度,這對於陛下的統治是很不利的,必須予以嚴厲禁止。我建議:史官所收藏的圖書,凡屬不是秦國的歷史,全都拿來燒了;不是政府任命的博士官所收藏的《詩經》、《尚書》,而是私家收藏的這一類書籍,一律焚燒掉,杜絕混亂思想的根源。」
秦始皇覺得事情確實是這樣,如果聽任那些有舊思想的人到處宣揚舊制度,的確會妨礙他的統治。於是他決定接受李斯的建議,下令焚書,焚書的具體辦法是:除了那些講醫葯、占卜、種樹一類的書以外,凡不是秦國史官所記的歷史書,不是官家收藏而是民間所藏的《詩經》、《尚書》和諸子百家的書籍,在命令下達的三十天之內,都要繳到地方官那裡去燒毀。以後還有偷偷談論古書內容的,處死刑;借古時候的道理攻擊當前政治的,全家都要處死;官吏知情而不告發的,判處同樣的罪。命令到達後三十天不燒毀書籍的,在臉上刺字後罰去做四年築長城的苦工。凡有願意學習法令的人,只許跟著官吏去學,不許偷偷地照著舊時代的古書去學。
焚書的命令發布以後,各郡各縣的官吏不敢怠慢,都立即嚴格地遵照命令去執行。他們派出許多士兵和辦事的差役,到老百姓那裡挨家挨戶收繳書籍。在很短的時間內,到處都出現了焚書的熊熊烈火,焚燒那些刻寫在竹木簡上的古代書籍,使得中國的文化事業遭受了一次浩劫。秦國以外的歷史書和記載著諸子百家學術思想的書籍,凡是收繳上來的,差不多全都給燒光了。秦朝以前的許多歷史事實和學術思想情況從此失傳。這是秦始皇摧殘中國文化的一大暴行。
秦始皇下令焚書,使得許多讀書人都非常反感,不僅那些有舊思想的人反對秦始皇的暴行,連一些在朝廷里享受著高官厚祿的博士,也都在暗地裡議論,說秦始皇這樣壓制輿論,摧殘文化,做得太過分了。
焚書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有兩個替秦始皇求不死葯的方士侯生和盧生,偷偷地議論說:「秦始皇這個人,十分殘暴,自信心太強。他在滅亡六國統一中原以後,自以為是從古以來最了不起的一個君主了。他專靠殘酷的刑罰來統治天下,大臣們誰也不敢對他說真話,他對誰也不信任,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得由他自己親自來決定。像他這樣貪圖權勢的人,我們還是不要為他求仙葯的好。」他們兩個人商量好以後,就偷偷地帶著從秦始皇那裡領來的錢財,逃走了。
古代銅器秦始皇聽說讀書人在背後說他的壞話,侯生、盧生還居然逃走了,十分生氣,決定要狠狠地懲治他們。
於是秦始皇下了一道命令,叫御史大夫去查辦那些在背後誹謗他的讀書人。被抓去審問的人,受不了殘酷的刑罰,為了給自己開脫,就一個一個的攀連其他的人。攀來攀去,一下子查出來有四百六十多個方士和儒生犯有嫌疑。秦始皇一怒之下,也不詳細審問,查證核實,就叫人在咸陽城外挖個大坑,把他們全都給活埋了。其實四百六十多人當中,真正反對秦始皇的只有少數人,大多數人都是含冤死去的。這是秦始皇對讀書人的殘暴屠殺。
秦始皇焚書坑儒,目的是想統一思想,壓制那些反對中央集權制的思想和言論,但是他的做法太過分了,太殘暴了。焚書,既毀滅了秦以前長期積累起來的文化財富;坑儒,又殺害了許多精神財富的創造者。從此以後,秦朝宮廷里真正有學問的人大大減少,而那些專會阿諛奉承、欺上瞞下的奸賊如趙高之流,逐漸地成了秦始皇身邊的重要人物,秦朝開始走下坡路了。秦始皇是一個完成偉大統一事業的了不起的皇帝,同時也是一個對人民實行殘暴統治的皇帝。
3. 成語典故心解之二十四: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
[讀音][fén shū kēng rú]
[解釋]焚:燒;坑:把人活埋;儒:指書生。專焚毀屬典籍,坑殺書生。
[出處]漢·孔安國《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漢書·地理志下》:「並六國;稱皇帝;負力怙威;燔書坑儒;自任私智。」
[例句]秦始皇時期,嬴政實施暴政,~,毀壞了大量文學典籍。
[近義]焚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