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的典故
發布時間: 2022-12-09 15:17:51
① 古時候有一個鄰居之間讓路的典故
古時有相鄰的兩戶人家,一家在外地做官,另一家是本城的商賈。兩家都在建房子,房子建得差不多了,在砌圍牆時,雙方為地界發生了爭議。古人素來就有「寸土必爭」的老傳統,不要說鄰里之間,就是兄弟之間為了祖業也是吵得不可開交,鬧到最終,「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為了區區三尺地,無論是官宦人家還是商賈大戶各不相讓。做官的那一家,拿出殺手鐧——連忙去信給官人告狀。
隔不了多久,官人來了回信,信上說:「來信為爭三尺房,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信上說的很明白,官人既來信,遵信所囑,在離原地界退後三尺砌上圍牆。對面那一商家,看到此景,深受感動,也在原地界退後三尺砌上圍牆。這兩道圍牆中間形成一條巷子,後人就給這條巷子取名為「三尺巷」。「三尺巷」的寬度,不是三尺而是六尺寬。
② 親為親,鄰為鄰,包公為了合肥城。這個說的是什麼典故。
樓主你好,這句話是俗語,並無什麼具體典故。
字面意思也就是導人向善,親戚鄰里和睦。
和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樣 並無什麼具體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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