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名言
關於法治的名言名句
1、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司馬遷
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班固
3、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法)孟德斯鳩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國法學家波洛克
5、法律的調整對象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系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交互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交互行為,就沒有社會關系。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張文顯
6、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意)貝卡利亞
7、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8、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意)阿奎那
9、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法)羅伯斯庇爾
10、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荷)格老秀斯
11、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2、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准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3、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沖突的首要渠道。——埃爾曼
14、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於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15、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漢密爾頓
❷ 法治的名言警句
1、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2、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3、法,國之權衡也,時之准繩也。――吳兢(唐)《貞觀政要·公平》
4、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美)《通過法律的社會控製法律的任務》
5、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6、當秩序成了混亂的時候,就不得不用混亂來維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羅曼·羅蘭(法)《哥拉·布勒尼翁》
7、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8、法律應該是穩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9、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10、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11、大海和陸地服從宇宙,而人類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轄。――西塞羅(古希臘)《法律篇》
12、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13、立法以典民則祥,離法而治則不祥。
14、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罪惡,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
15、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凱爾森(美)《法律和國家概論》
16、法律又是什麼?法律就是取得勝利、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列寧(蘇)《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
17、法律規定得愈明確,其條文就愈容易切實地施行。――黑格爾(德)《法哲學原理》
18、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19、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20、法律只不過是我們意志的記錄。――盧梭(法)《社會契約論》
21、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22、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23、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
❸ 法治的名言名句
1、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著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4、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5、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6、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7、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8、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於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9、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亞當·斯密
10、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邊沁
11、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
12、造法易,執行難。
13、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
14、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
15、法學家的共同意見具有習慣的力量。
16、在用語中不存在模糊性時,不得允許探索用語的意圖。
17、對制定法應當做嚴格解釋。
18、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
19、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20、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是基於預謀、或者是基於沖動、或者是基於偶然。
21、審判不應依照先例,而應依照法律。
22、沒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23、簡短是法律之友,極度的精確在法律上受到非難。
24、警察是法庭的僕人。
25、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26、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27、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2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沖突的首要渠道。
29、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豁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
30、法律的調整對象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系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交互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交互行為,就沒有社會關系。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系的調整。
31、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
32、司法,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條件的地方,就越難看出在刑罰平等上有什麼司法。
33、人與人是不相同的,人們不能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視同仁、人人相等。
34、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35、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沖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
36、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權利。
37、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38、如同人們一般所理解的一樣,法律行為是對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實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種不違法的行為,同時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為,這類行為也要產生法律上的後果。這種根據法律規定而導致一定法律後果的行為,就是法律行為。
39、刑罰的嚴厲程度應該只為實現其目標而絕對必需。所有超過於此的刑罰不僅是過分的惡,而且會製造大量的阻礙公正目標實現的坎坷。
40、沒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41、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權利。
42、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不在於邏輯。
43、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44、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罪惡,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
45、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46、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
47、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
48、即使判決並沒有準確的判定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爭端各方只要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的對待,他們也會自願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
49、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
50、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
51、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
52、讓我們維護公平,那麼我們將會得到更多的自由。
53、法律的目的是創造一個穩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個人能夠執行其計劃並多少意識到可能產生的結果。
54、法律源於人的自衛本能。
55、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
56、正義可以提升一個民族。
57、法律是正義與善良之術。
58、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59、最好的法律從習慣產生。
60、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過一場冗長的官司。
61、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62、法律用懲罰、預防、特定救濟和代替救濟來保障各種利益,除此之外,人類的智慧還沒有在司法行動上發現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63、不論哪個時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進行的各種闡述理論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太大,那麼法律就會失去力量。
64、立法以典民則祥,離法而治則不祥。
65、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66、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利,這就會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於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在制定和執行法律時,是法律適合於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
67、在忽視正義的地方,在作為正義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條款中不斷遭否定的地方,那裡的法律就不僅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68、法包含著一個民族經歷多少世紀發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將它僅僅當作好像一本數學教科書里的定理、公式來研究。為了知道法是什麼,我們必須了解它的過去以及未來趨勢。
69、系統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識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產物,譬如作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為希望達到政治實體內在社會統一的各階級、集團之間妥協的結果。
70、法律的生命在於其實施。因而迫切需要對這樣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釋有效而進行認真的科學研究。
71、自由人得名於自由一詞。自由是每個人,除了受到物質力量或法律阻礙外,可以任意作為的自然力量。
72、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73、昔之欲抑民權,必以塞民智為第一義;今日欲甚民權,必以廣民智為第一義。
74、一般地說,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每個國家的政治法規和民事法規應該只是把這種人類理性適用於個別的情況。
75、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做人的資格,放棄人的權利,甚至於是放棄自己的義務。一個人放棄了一切,是不可能有任何東西作補償的。這樣一種放棄於人的本性不相容,使自己的意志失去全部自由,就等於使自己行為失去全部道德價值。
76、一個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種產生人人自感安全的心境平安狀態。為了享有這種自由,就必須要有一個誰也不必懼怕誰的政府。
77、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權力通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
78、在企業立法中,全民抑或集體,工業抑或農業等所有制和行業的概念是沒有多大作用的。
79、法制不是法學家的產物,而是人們的社會生活的產物,所有的法律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律師、立法者、執法者,在這過程中都起作用,但是司法活動說到底主要不是一個理論論證過程,而是一種職業判斷。從這個意義上,我要說,一個民族的社會創造了法制,而法學家創造的僅僅是關於法制的理論。
80、法律實質上即是物質的又是意識形態的這一事實是與以下事實相聯系的;法律既是從整個社會的結構和習慣自上而下發展而來,又是從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們的政策和價值中自上而下移動。
81、所有的解釋,若是可能的話,必是通過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實現的。
82、習慣與合意可以使法律無效。
83、不知事實可以作為借口,但不知法卻不能開脫。
84、沒有人有義務證明自己有罪。
85、法律不會強迫一個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
86、法律只能幫助警醒的人,而不幫助憊懶的人。(用來解釋為何會有「訴訟時效」制度)
87、我們無力反抗真理。
88、法律旨在防止強勢者為所欲為。
89、如果語句中並無模稜兩可之處,則不能作出與該語句的明顯含義相悖的解釋。(法律解釋及合同解釋的一項基本原則)
90、一旦合中出現含混不清的表述,應盡量做出有助於保障標的物之安全的解釋。
91、享有權利的人可以放棄他所享有的權利。
92、沉默將被理解為同意。
93、法院不能主動尋找案件。(恰好是對「司法能動主義」的批評)
94、無法在司法程序中被採信的事實就等於不存在。
95、當一部制定法所為之服務的理由不復存在的時候,這部法律也便會隨之消失。
96、想用自己的財物應以不損害他人利益為度。
97、合法的婚姻以雙方之合意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實而成立。
98、平等者之間不存在司法管轄權。引申義:一個主權國家不得對另一個主權國家行使司法管轄權。
99、讓法官來回答法律問題,而把事實問題留給陪審員去裁斷。
100、堅持已經做出的抉擇,且勿打破安寧。
❹ 關於法治的名句
1、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孟子
2、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3、法不阿貴,繩不繞曲。——韓非子
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管子
5、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沈家本
6、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 ——列寧
7、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肯
8、我們成為法律的奴隸,是為了能夠保有自由。 ——西塞羅
9、你所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1、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12、人無信不立, 國無法不安。
13、普法是國家安康的基石 守法是為人處事的根本。
14、誠信塑造美麗人生 法治鑄就平安中國。
15、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
16、好的習慣比好的法律更有價值。
17、任何權力都不得位於法律之上。
18、保護惡就是侵害善。
19、法律不會強迫一個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20、 好人因為愛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壞人因為恐懼刑罰而憎恨犯罪。
21、以身試法者愚 ,以法維權者智。
22、絆人的樁不在高,違法的事不在小。
2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25、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幣,一面寫著平等,一面寫著自由,這枚金幣叫人權。——盧梭
26、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27、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英國作家丁尼生
28、不知事實可以作為借口,但不知法卻不能開脫(罪責)。
29、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情況和
時運而變化。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7頁
30、有損害即有賠償。
31、天平的一邊放上自由,另一邊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3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3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
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34、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35、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國安邦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