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余是什麼意思
Ⅰ 文言文里「吾」、「余」和「予」都是我的意思,它們有什麼區別
「我」,第一人稱復數名詞。指王室、王族、貴族。甲骨文資料中的「我」,全部用為集體名詞。
「余」,第一人稱代詞,我或我的。通常用作「書面語」
「吾」,本義:中立的。引申義:在你、我、他三種單數人稱中介於「你」和「他」之間的人,即「我」,通常用在「口語」。
Ⅱ 「余」在文言文中有幾種解釋
拔苗助長
原文:
宋人有憫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日病矣!回予助苗長答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
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譯文:
有個宋國人嫌自己的莊稼長得慢,就將禾苗一棵棵拔高。他疲憊不堪地回到家裡,對家人說:「今天累壞了,我幫助莊稼長高啦!」他兒子趕忙到地里去看,禾苗都已枯萎了。
天下人不犯這種拔苗助長錯誤的是很少的。認為養護莊稼沒有用處而不去管它們的,是只種莊稼不除草的懶漢;一廂情願地去幫助莊稼生長的;就是這種拔苗助長的人,不僅沒有益處,反而害死了莊稼
Ⅲ 文言文里的吾,予,余有什麼區別
一:所用場合不同。
「吾」和「我」多用於對話。
「余」、「予」多用於文章自敘,其中「余」「予」相通
在《道德經》中,「吾」和「我」不是同一個概念。老子把一個人分成「吾」和「我」:「吾」指代自我,凡我,為肉體之身;「我」代表真我,是自我修煉的成果。
二、語法區別:
上古時代,「吾」和「余,予,我」在語法上有分別。都可做主語,但「吾」尚可用做定語,一般不用做賓語,如「吾日三省吾身」,做賓語時必須防在動詞前邊。如:居則曰「不吾知也」;「余,予,我」尚可用做賓語。如:今者吾喪我。——《莊子》.「吾」一般只在否定句里作前置賓語,c而在肯定句里一般用「我」作賓語。
三、語氣的細微差別。
一般書面語言常用余。
從語法角度來講,予假借為余,常可通用。如: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予常用於自謙的語境中。
帝王對先輩或常人後輩對長者常自稱為予。如予小子。有時候帝王嘉勉大臣進柬時,常自謙為予。如:予違汝弼(我有過失,你應匡正)
但予在有些詞彙組合中,有自以為如何,略帶謙義或貶義。如予知(自以為聰明)、予聖(自以為聖人)予知予雄(自以為智慧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