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故事
Ⅰ 跪求關於合規,守規,捍衛規矩,按照規章辦事情,促使其成功之類的歷史事件或典故
那麼軍事上的應該會比較多了。
1、春秋末期,吳王闔閭命孫武現場演示軍隊訓練,孫武用眾女婢演示。開始,眾婢不聽號令,於是孫武命人將兩個隊長斬首,眾婢便乖乖聽命。後來孫武為吳國訓練了強大的軍隊,吳國憑此稱霸一時。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中的記載記載孫武的史料即《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孫武與孫武孫孫臏、吳起合列一傳,記載如下。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於吳王闔閭。闔閭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閭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
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婦人曰:「諾。」約束既布,乃設鈇鉞,即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斬左古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於是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願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於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彊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2、三國時,諸葛亮揮淚斬馬謖的故事。還有諸葛亮自貶。陳壽《三國志》:諸葛亮之為相國也,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游辭巧飾者雖輕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練,物理其本,循名責實,虛偽不齒;終於邦域之內,咸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可謂識治之良才,管、蕭之亞匹矣。然連年動眾,未能成功,蓋應變將略,非其所長歟! 《袁子》:行法嚴而國人悅服,用民盡其力而下不怨。及其兵出入如賓,行不寇,芻蕘者不獵,如在國中。其用兵也,止如山,進退如風,兵出之日,天下震動,而人心不憂。亮死至今數十年,國人歌思,如周人之思召公也,孔子曰「雍也可使南面」,諸葛亮有焉。
Ⅱ 古代關於合規的故事
1.諸葛亮揮淚斬馬謖。
蜀後主建興六年(公元228年),諸葛亮出兵北伐曹魏。馬謖主動請纓,立下軍令狀,表示如果不能完成任務,願依軍法治罪。然後,就帶兵去佔領軍事要塞街亭。
但馬謖剛愎自用、自作主張地將大軍部署在遠離水源的街亭山上。曹魏名將張郃揮兵切斷水源,掐斷糧道,將馬謖部隊圍困於山上,然後縱火燒山。蜀軍飢渴難忍,軍心渙散,不戰自亂。
馬謖被司馬懿奪了街亭,導致諸葛亮最有希望取勝的一次北伐完全失敗。班師回朝後,諸葛亮為明軍紀,將馬謖問斬。
而馬謖素來是諸葛亮看重的人才,在南征孟獲時出了很多有用的計策,並且兩人私交甚好,所以行刑時諸葛亮淚如雨下。之後諸葛亮上表要求降職處分自己,也承擔了部分北伐失敗的責任。
2.曾子殺豬。
一個晴朗的早晨,曾子的妻子梳洗完畢,換上一身干凈整潔的藍布新衣,准備去集市買一些東西。她出了家門沒走多遠,兒子就哭喊著從身後攆了上來,吵著鬧著要跟著去。孩子不大,集市離家又遠,帶著他很不方便。
因此曾子的妻子對兒子說:「你回去在家等著,我買了東西一會兒就回來。你不是愛吃醬汁燒的蹄子、豬腸燉的湯嗎?我回來以後殺了豬就給你做。」這話倒也靈驗。她兒子一聽,立即安靜下來,乖乖地望著媽媽一個人遠去。
曾子的妻子從集市回來時,還沒跨進家門就聽見院子里捉豬的聲音。她進門一看,原來是曾子正准備殺豬給兒子做好吃的東西。
她急忙上前攔住丈夫,說道:「家裡只養了這幾頭豬,都是逢年過節時才殺的。你怎麼拿我哄孩子的話當真呢?」
曾子說:「在小孩面前是不能撒謊的。他們年幼無知,經常從父母那裡學習知識,聽取教誨。如果我們現在說一些欺騙他的話,等於是教他今後去欺騙別人。雖然做母親的一時能哄得過孩子,但是過後他知道受了騙,就不會再相信媽媽的話。這樣一來,你就很難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了。」
曾子的妻子覺得丈夫的話很有道理,於是心悅誠服地幫助曾子殺豬去毛、剔骨切肉。沒過多久,曾子的妻子就為兒子做好了一頓豐盛的晚餐。
3.曹操割發代首。
三國時期, 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於是,騎馬的士卒都下馬,仔細地扶麥而過。
可是,曹操的馬卻因受驚而踐踏了麥田。他很嚴肅地讓執法的官員為自己定罪。執法官對照《 春秋》上的道理,認為不能處罰擔任尊貴職務的人。
曹操認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卻違反,怎麼取信於軍?即使我是全軍統帥,也應受到一定處罰。他拿起劍割發,傳示三軍:「丞相踏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
現在的人覺得剪頭發是件很平常的事。可是,古人認為,頭發是從父母那裡繼承的,隨便割掉不僅大逆不道,而且是不孝的表現。曹操作為封建社會的政治家,能夠割發代首,嚴於律己,實屬難能可貴。
4.商鞅立法。
春秋戰國時,秦國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變法。當時處於戰爭頻繁、人心惶惶之際,為了樹立威信,推進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門外立一根三丈長的木頭,並當眾許下諾言: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賞金十兩。
圍觀的人不相信如此輕而易舉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賞賜,結果沒人肯出手一試。於是,商鞅將賞金提高到50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終於有人站起將木頭扛到了北門。
商鞅立即賞了他五十金。商鞅這一舉動,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來的變法就很快在秦國推廣開了。新法使秦國漸漸強盛,最終統一了中國。
5.法當有常。
狄仁傑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歷經高宗、武後兩朝。他做大理丞時,清理大量疑難積案,一年中判處有罪或無罪釋放的多至一萬七千人,沒有一個認為冤屈再要求申訴的。
有個武衛大將軍叫權善才的,因為誤砍了太宗昭陵上的柏樹,仁傑上奏罪該免職,高宗認為太輕了,叫馬上把他處死。仁傑又上奏說此人罪不當死。
高宗生氣了,板著臉說:「此人斫昭陵上的樹,是陷我於不孝,必須殺掉!」
旁邊的人示意仁傑趕快走開,仁傑不理睬,說:「我聽說違背聖意、做出背叛皇上事情的人,自古以來都要蒙受災難。
但是我不以為是這樣。如果處在桀紂時期,那就要蒙難了,但處在堯舜時期,就不會。臣等現在正處在堯舜時期,不怕還有像比干被殺那樣的事情。
陛下制定法律,公之於眾,無論徒刑、流放刑、死刑,都得按照罪行的大小輕重來判處,哪有所犯並非死罪,就叫判處死刑的?
刑法既無常規,教萬民何所措其手足?陛下一定要變通法律,就從今天開始吧。古人說,假如偷了長陵的一把土就把那人殺了,這怎麼能是一個好皇帝?
現在陛下為了昭陵的一株柏樹殺掉一位將軍。那千年以後,人們將把陛下看成是什麼樣的皇帝。這就是臣之所以不敢聽陛下的命令殺權善才,以陷陛下於無道啊!」高宗的態度緩和一些了,權善才因此得以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