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一個故事
❶ 魯迅簡介300-400字以及一個小故事200字的 謝謝了!!!!!!!!!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曾用名周樟壽,後改名為周樹人,曾字豫山,後改豫才,曾留學日本仙台醫科專門校(現東北大學)。「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
著名文學家、思想家、民主戰士,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價:「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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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魯迅小時候的故事
有一天,魯迅穿著一件破舊的衣服上理發院去理發。理發師見他穿著很隨便,而且看起來很骯臟,覺得他好像是個乞丐,就隨隨便便地給他剪了頭發。理了發後,魯迅從口袋裡胡亂抓了一把錢交給理發師,便頭也不回地走了。理發師仔細一數,發現他多給了好多錢,簡直樂開了懷。
一個多月後,魯迅又來理發了。理發師認出他就是上回多給了錢的顧客,因此對他十分客氣,很小心地給他理發,還一直問他的意見,直到魯迅感到滿意為止。誰知道付錢時,魯迅卻很認真地把錢數了又數,一個銅板也不多給。
理發師覺得很奇怪,便問他為什麼。魯迅笑著說:「先生,上回你胡亂地給我剪頭發,我就胡亂地付錢給你。這次你很認真地給我剪,所以我就很認真地付錢給你!」
理發師聽了覺得很慚愧,連忙向魯迅道歉。
篇二:魯迅小時候的故事
魯迅於1881年出生在浙江紹興一個破落的大家庭里。紹興是一個有著深厚文化傳統的地方,保留有眾多的名勝,如古代治水英雄夏禹的陵墓,越王勾踐卧薪嘗膽留下的遺跡,近代反清女傑秋瑾從容就義的軒亭口,等等。民間還有各式各樣的戲劇演出和傳說故事。
鄉親們最津津樂道的是兩個「鬼」:一個是「帶復仇性的,比別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強的鬼魂」——女吊;另一個是腰束草繩,腳穿草鞋,手捏芭蕉扇,富有同情心的「無常」。鄉土傳統與民間文化,深深地影響著魯迅的一生。
魯迅從小就表現出活潑的性格。因為外祖母家在農村,魯迅也就有了一批農民小朋友,一起在朦朧的月色下,劃著白色的小航船,趕去看戲;回家的路上,肚子餓了,就「偷」自家地里的豆煮了吃。
魯迅還在叫做「百草園」的後園里,發現了大自然的無窮趣味:碧綠的菜畦,紫紅的桑椹;蟋蟀彈琴,油蛉低唱;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的何首烏;人首蛇身的「美女蛇」的傳說……正是這樣自由的童年生活,開發與培養了未來作家魯迅的創造力與想像力。
篇三:魯迅小時候的故事
魯迅十二歲在紹興城讀私塾的時候,父親正患著重病,兩個弟弟年紀尚幼,魯迅不僅經常上當鋪,跑葯店,還得幫助母親做家務;為免影響學業,他必須作好精確的時間安排。
此後,魯迅幾乎每天都在擠時間。他說過:「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只要你擠,總是有的。」魯迅讀書的興趣十分廣泛,又喜歡寫作,他對於民間藝術,特別是傳說、繪畫,也深切愛好。
正因為他廣泛涉獵,多方面學習,所以時間對他來說,實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罷休。
在魯迅的眼中,時間就如同生命。「美國人說,時間就是金錢。但我想:時間就是性命。倘若無端的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
因此,魯迅最討厭那些「成天東家跑跑,西家坐坐,說長道短」的人,在他忙於工作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找他聊天或閑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會毫不客氣地對人家說:「唉,你又來了,就沒有別的事好做嗎?
篇四:魯迅小時候的故事
有一次,小魯迅和夥伴們看完社戲,大家一起搖著小船,唱著歌兒回家。已經深夜了,周圍黑黑的,伸手不見五指。大家又累又餓,不知道是誰出了個主意:現在正是羅漢豆成熟的季節,船上又有柴(chái)火,我們可以偷一點來煮著吃。
大家聽了紛紛贊成,小魯迅也高興著答應了。大夥立刻把船靠到岸邊。岸上的田地里,烏油油的,到處都是結結實實的羅漢豆。一個小夥伴喊著:「阿發,這邊是你們家的,這邊是六一公公家,我們偷哪一邊的呢?」
大家也都跳上岸,小魯迅也緊跟著跳了上去。阿發一邊跳,一邊說:「讓我來看看吧!」他一摸豆莢,大聲得叫著:「偷我們家的吧,我們家的豆都可大著呢!」於是,大家馬上紛紛出發,在阿發家的豆田裡,每人摘了一大捧。回頭到六一公公家的豆田裡,每人又偷摘了一大捧。
回到船上,年齡大的去生火了,小魯迅和年齡比較小的小夥伴就在一起剝豆。沒過一會,豆就煮熟了,哇,一陣陣豆香直往鼻子里鑽,真香啊!小魯迅和大夥搶(qiǎng)著把豆吃完了,擦擦嘴巴,摸摸飽飽的肚子,搖著小船繼續回家!
篇五:魯迅小時候的故事
魯迅讀書時,還要幫助家裡做些事,特別是為父親的病經常上當鋪跑葯店。有一次,因多做了些家務,讀書遲到了,受到老師的責備,他就在書桌的右下角用小刀刻了個「早」字,用以鞭策自己。此後,他就再沒有遲到一次。
❷ 魯迅勤奮的故事
1、辣椒驅寒
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少年時,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第一學期成績優異,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樓街頭賣掉,然後買了幾本書,又買了一串紅辣椒。
每當晚上寒冷時,夜讀難耐,他便摘下一顆辣椒,放在嘴裡嚼著,直辣得額頭冒汗。他就用這種辦法驅寒堅持讀書。由於苦讀書,後來終於成為我國著名的文學家。
2、進賊不知
魯迅讀書非常專心,有一天晚上,一個小偷餾進了魯迅的家。做賊心虛,他想等魯迅入睡之後再行竊,哪知魯迅寫啊、寫啊,手中的筆一直不停地揮動。過了好久,魯迅累了,伸伸腰,點支煙。
抽上幾口後,又開始埋頭寫。就這樣,燈光總是亮著,小偷一直下不得手。眼看時間過去很久了,魯迅還是不熄燈入睡,小偷熬不過魯迅,只好乘魯迅專心寫作之機,悄悄地將廚房裡的一件小東西拿走了事。
3、珍惜時間
偉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文學家魯迅成功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珍惜時間。魯迅的整個一生都是在拼時間。他說:「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只要你擠,總是有的。」
時間對任何人都是公正的。有志者,勤奮者,善於去掙,去擠,它就有;不去掙,不去擠,它就沒有。魯迅正是善於擠時間、支配時間的勤奮者,他一生多病。
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第二天起床後,有時連飯也顧不得吃,又開始工作,一直到吃晚飯時才走出自己的工作室,實在困了。
就和衣躺到床上打個盹,醒後泡一碗濃茶,抽一支煙,又繼續寫作,魯迅習慣以各種形式鞭策自己珍惜時間。在魯迅的卧室里牆上掛著勉勵自己珍惜時間的對聯及最崇敬的人。
魯迅曾說:「美國人說,時間就是金錢,但我想,時間就是生命,無端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魯迅最討厭那些「成天東家跑跑,西家坐坐,說長道短的人。」
4、堅持寫日記
魯迅還有另外一個好習性,就是寫日記,並且幾十年都不曾間斷。在日記中,魯迅除了記述自己每日主要的活動及感受外,還特地將自己購書的情況一一列出。
「書賬」的內容一般包括所購書的地點、書名、作者、價格、題跋等等。每年的日記之後,還專門附有「書賬」一節,詳細記錄自己這一年所購圖書的數量、種類、費用等項,可謂細心之至。
自從魯迅於 1912 年 5 月 5 日開始寫日記起,至 1936 年 10 月 18 日逝世,在此之間,他的日記很少有缺。雖然有時會出現各種事情。
比如在1935年魯迅曾大病一場,耽誤了日記的寫作,但在事後魯迅都會根據回憶來將日記補全,包括日記中的「書賬」。由此可見,魯迅對書的喜愛,以及他讀書的勤奮。
5、讀書三到
他曾製作一張書簽,中間豎寫「讀書三到:心到,口到,眼到」10個字,夾在書頁里。讀書時,讀一遍書,自上而下蓋書簽上一個字。這個辦法同學們很贊賞,大家都仿效起來。
有的同學整天只想玩,常常背著老師拉別人一起玩。魯迅為防止同學影響自己的學習,就在書桌的左上角貼了一張三寸長二寸闊的紅紙條,紙條上寫著「君子自重」4個字。
魯迅讀書時,還要幫助家裡做些事,特別是為父親的病經常上當鋪跑葯店。有一次,因多做了些家務,讀書遲到了,受到老師的責備,他就在書桌的右下角用小刀刻了個「早」字,用以鞭策自己。